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看中国•福建 > 正文
福建省多部门联合发布“双11”消费警示
usa.fjsen.com 2017-11-09 11:28:03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兰楚文

福州召开全市主要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

东南网11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蔡强)7日,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工商局、省消委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福州全市主要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会上,电商企业负责人现场签署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在约谈会上,各部门提醒消费者,部分商家在“双11”网购节促销中出现优惠“暗藏陷阱”现象,比如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时段、限制叠加使用等,未能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优惠信息,引起消费者误解,造成损失。希望消费者在查看页面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同时也要谨防部分商家随意扩大或缩小“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等使用范围,如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在付款前找商家确认清楚,避免因为误读而造成钱财的损失。

此外,要根据自身需要制定购物计划,认真研究今年的“打折”规则。在购买商品前,应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充分了解定金膨胀金规则,谨慎下单,注意留存活动页面截图。

针对今年流行的微信朋友圈买卖购物模式,有关部门提醒该模式风险难控,更易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私下交易难以维权。大家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高的正规电商平台。正规网站一般在主页下方会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ICP认证号及工商局网站上的“红盾”标志。同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交易量大、信用等级和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网站。切勿随意点击网站链接及广告。

同时, 在网购支付时应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货到付款,避免私下交易;同时要注意及时保留页面交易信息、双方聊天记录、物流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平台客服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者经营者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