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日24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骆余民)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标准,今起进行调整。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建设局公布的《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的通知》(后简称《新标准》)中获悉,《新标准》中厦门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较上一版均没有发生变化,申请保障性租赁房,部分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拓宽,将更符合市民收入实际情况。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市配租保障性租赁房、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时,都将按照此标准审核本市户籍家庭的申请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