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登楼不胜烦? 政府来帮忙! 漳州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给予补助,以十万元为基准上下浮动 本报讯(记者 朱秀敏 通讯员 陈志林)近日,《漳州市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由市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质监局、国土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发文制定并印发,对增设电梯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资金筹措、实施主体、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有效期三年。 四层以上住宅才能享受补贴 《意见》适用范围为漳州市区(芗城、龙文)城市建成区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及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对于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本意见。 两个“三分之二”原则需看清 《意见》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采用钢结构电梯井道,并确保与原主体结构的可靠连接,同时应当满足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防盗安全等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按梯号为单位进行。增设电梯应当按照《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并遵循“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原则,经该梯号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同时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五种筹资方式 可申请公积金 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方面,《意见》指出,可通过五种方式筹集: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及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售公有住房(房改房)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房屋维修金余额;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住得越高,出资比例越高 不同楼层的业主如何按照比例出资?《意见》指出,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就各自出资额、维护、养护分摊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可参照以下出资比例:第一层为0,第二层为0,第三层为1,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2个系数,即第四层1.2,第五层1.4,第六层1.6,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业主也可自行协商出资比例。 楼房越高,政府补贴越高 在《意见》实施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增设电梯,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补贴。补贴标准除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停靠六个楼层的财政补贴10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5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