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今年9月份,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1%,涨幅较上月缩小0.3个百分点,在全省九地市排名中位列第1位,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位列第13位;环比上涨0.4%,在全省九地市排名中与泉州、莆田并列第3位,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与杭州等7个城市并列第18位。1-9月CPI累计上涨1.9%,在全省九地市排名中位列第1位,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与北京并列第11位,比涨幅最高的海口市(3.3%)低1.4个百分点,比涨幅最低的昆明市(0.4%)高1.5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CPI环比上涨0.4%,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居住、食品烟酒、医疗保健类等分别上涨0.9%、1.1%、0.5%和0.1%。影响环比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包括:本月就业、开学季,租房需求增加,私房房租价格上涨1.6%;学前教育价格环比上涨17.7%。从2017年9月1日起适当调整厦门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民办私立幼儿园也参照公立标准适当上调;食品类上涨0.7%,其中鲜菜、禽肉类、蛋类、奶类和鲜瓜果等分别上涨3.4%、3.8%、0.6%、0.9%和1.7%。 从同比看,CPI同比上涨2.1%,涨幅较上月缩小0.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等同比上涨0.3%、1.6%和2.9%,涨幅较上月分别缩小1.6、0.7和0.2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