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3 备案后短期回厦可恢复刷卡 按照规定,参保人一旦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其社保卡在厦门本地将被暂停实时刷卡结算的功能。那么,办理了异地备案的人员,如果短期回到厦门需要看病购药怎么办? 为了充分照顾参保人的需求,《办法》明确,办理异地备案人员,短期(3个月以内)回本市的,可申请开通本地刷卡,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其异地就医备案,并开通其社保卡在本市实时刷卡结算的功能直至其离开本市。 参保人离开本市时,应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恢复原异地就医备案,同时关闭其社保卡本市实时刷卡结算功能。 亮点4 办理备案可就近更加便民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在前台办理。 以往,参保人必须到其户口所在区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经过调整后,《办法》规定,从现在起,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热点解答 1、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有哪些?(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超过3个月以上的;(4)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因疾病诊疗需要且受本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转往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参保人在哪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1)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手续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因病情需要,来不及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须于异地就诊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补办。已办理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多疗程治疗,可不必再次办理转诊。(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备案在前台办理。目前,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