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调整水价结构 推动社会节水减排 据统计,泉州市水资源仅占福建省的8%,却承担着全省20%的人口及27%的GDP,是水资源相对贫乏地区。因此,通过水价分类、累进加价及阶梯式水价等方式,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调节用水需求,有利于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珍惜和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形成科学合理的用水习惯和方式,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促进经济绿色发展、良性循环。 据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节水部主任王健璋介绍,在泉州市区,民用水和非民用水比例为6:4。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起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计量收费,对非居民生活用水则实行定额管理,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泉州市区目前基础水价分为三类:民用水1.9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5元/吨;其他行业用水2元/吨。 2016年底,泉州市区自来水价格做出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价方式也有所变化,具体为:第一阶段20m3以内:195元/吨,第二阶段21-30m3:2.93元/吨,第三阶段31m3以上:5.85元/吨。 非民用水方面,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规定,每月用水量超3000吨的企业需参加水平衡测试。王健璋告诉记者,2016年,泉州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就开展水平衡测试并申报节水型单位,通过加强用水管理、降低水损、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每天节约水量约164吨,每年节约用水成本246787.2元。 据介绍,在累进加价收费的制度下,泉州市目前已有130个企业(单位)申请节水型企业并进行了水平衡测试,共发现漏水点35处,年漏水量约20万吨,经修补后节省用水成本80多万元/年。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通过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有效引导和推动了用水单位全面、合理、科学节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