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日前,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十八大以来,我省能源结构优化节能降耗显效,具体表现在: 一是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2013年—2016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1%,目前全省万元GDP能耗仅相当于全国平均值的四分之三左右。 二是新能源、清洁能源生产能力加强。2016年,全省新型能源(核电、风电以及其他新型能源)发电量458.75亿千瓦时,比2012年增长15.3倍;核电从无到有,发电量407.04亿千瓦时;全省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813.13万千瓦,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54.0%,比2012年提高22个百分点。 三是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显著。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回收利用率为4.3%,比2012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回收利用率达18.8%,提高7.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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