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抢险机制 军地融合,快速打通救援通道 根据国家关于将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决策部署,2013年8月武警交通八支队一大队进驻我省,下辖桥梁中队、道路中队、机动中队等3个中队,是我省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支持武警交通驻闽部队队伍建设,每年安排练兵工程任务,提升部队战斗力;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建设物资装备库房及充实应急抢险设备;每年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拥军慰问活动等。 武警交通驻闽部队狠抓战斗力建设。抓技术人才,培养出多名技术娴熟的机械操作手、驾驶员以及冲锋舟、架桥、小型机具、龙吸水等技术人员。抓练兵,2016年修建了专业技术训练场并投入使用,提高了训练效能。抓联动,先后与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防指等建立了情报共享、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协同处置能力。抓共建,为宁化县大山深处的畲族村修建扶贫公路6公里,为灾区搭建三座钢架“军民连心桥”。 交通专业应急队伍和武警交通驻闽部队联动抢险、军地协同作战,成为尽快打通生命救援通道的“尖刀力量”。在2015年宁化“5·19”、连城“7·22”抗洪抢通,2016年泰宁“5·8”山体滑坡抢险救援、永泰和闽清“7·9”超强台风“尼伯特”抗洪抢通、厦门“9·15”超强台风“莫兰蒂”清障排险、泉州“9·28”超强台风“鲇鱼”抗洪抢通,2017年永泰“6·22”山体滑坡排险等交通抢险救灾中,武警交通驻闽部队与交通专业应急队伍密切合作,及时抢通灾区公路、保障救灾生命线畅通,充分发挥了排头兵、急先锋作用。 灾后重建机制 特事特办,尽快恢复公路服务能力 为了在重大灾害过后,迅速组织灾后重建,确保灾毁公路服务能力尽快恢复或高于灾前水平,我省建立了灾毁公路重建机制。 简化灾后重建手续。核实灾情,由地方交通部门成立核灾小组,第一时间核实水毁路线、桩号、类型、数量,查实水毁损失,并登记建库。加快修复设计,一般灾毁点现场直接确定修复方案并简易设计,桥梁、大型挡土墙、滑坡等重大灾毁工程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开展设计。简化招标程序,一般水毁工程按养护工程由管养单位直接组织施工,水毁桥梁、大型滑坡治理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全省交通建设信用考核AA级、A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中随机确定。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交通运输部历来大力支持,通过下达抢修保通资金和安排灾后重建项目,帮助我省加快我省灾毁公路提升服务水平。省级加大对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水毁路段修复资金的投入,各级政府也加大力度筹措地方资金,加快修复灾毁路段。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筹措高速公路运营路段水毁工程的修复资金。 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地方政府在可采区内选择料场、无偿提供,保障水毁公路抢修重建的地材供应。市、县政府优先保障公路水毁抢修重建工程的用地用林指标;各地可依法先行安排公路灾后重建用地,在灾害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审批手续;公路重建急需使用的林地,林业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有关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降低工程造价。 推行农路灾毁保险。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摊,其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省级分担90%保费;对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发达县,省级分别分担50%、30%保费。加快农路灾毁理赔,保险机构接到报险后,查勘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损失核对工作,原则上县城临近乡镇应在2小时内赶到,其他乡镇3小时内赶到;在确定定损且收齐索赔资料后,赔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保险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赔付;5万元及以上的在7个工作日内赔付。 下一步,我省交通部门将持续完善交通防汛抗台体制机制,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特别是在科技信息化方面加大力度,借助无人机、模块化钢桥等先进设备,进一步提高响应速度和抢险效率,为群众安全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交通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