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6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 实习生 陈君虹)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主要从强化政策信息宣传、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配套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 《通知》要求,为筛选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将设立省级基地,挂牌设立一批省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开展台湾青年来闽交流、见习、论坛等活动、优先吸纳台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免费入驻、鼓励台湾青年设计团队参与特色小镇乡村整治等项目,从而拓展闽台青年交流合作平台载体。 在加大政策力度支持方面,实行就业补助政策。对我省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现代服务业等重点发展行业的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商协会、养老机构招收台湾青年,对用人单位实行就业补助政策。 《通知》明确将扩大就业创业基地奖励,增加一档奖励标准,即对累计引进10家以上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吸引台湾青年30人以上,且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级、省级新批准设立的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并对每年考评合格的基地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同时,对引进台湾高校和中职学校全职优秀教师、台湾优秀医师、台湾社工到我省就业,对用人单位实行就业补助政策,并支持公共服务单位招收台湾青年。 在完善配套服务方面,《通知》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场租补贴、住房补贴、团队生活补贴等具体办法,以及鼓励就业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其中,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一个机构或委托台协会等组织,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法律咨询、项目对接、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等前期服务和后期企业发展配套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就学、住房补贴、社保医疗等问题。 同时,为台湾青年快速办理银行卡、信用卡、按揭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等金融业务提供便利条件。台湾青年在闽就业创业享有与福建居民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