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看中国•福建 > 正文
宁德公积金贷款新政:首付最低三成 第三套房停贷
usa.fjsen.com 2017-07-26 10:06:17  叶伏国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兰楚文

东南网宁德7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叶伏国) 记者25日从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宁德市从7月26日起调整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其中规定“停止向在同一城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月25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宁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

据悉,今年以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个复使用率持续快速增长,造成资金流动性不足,特别是5月份以来,受外地炒房团来宁购房等因素的影响,进一步推动宁德房地产市场的销售。

同时,由于商业银行贷款规模收紧以及公积金贷款审批提速,导致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多,贷总需求量爆增。5、6两月的个贷使用率均以2%速度快速增长,因此迫切需要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降低贷款最高额度

《通知》规定,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位于宁徳、福安、福鼎、霞浦、古田中心城区内的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仍保持40万元不变。

此外,鉴于屏南、寿宁、周宁、柘荣县域内仍有一定的库存量,因此、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在地位于该县域中心城区内的双、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仍保持70万元/35万元不变。在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外、城市规划区内的双、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仍保持40万元/20万元不变。

提高贷款首付比例

首付比例方面,按照相关规定,职工家庭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不低于3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同一城区购房的,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不低于40%。

第三套房及以上限贷

根据通知,政策调整后,将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同一城区购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贷款;停止向在同一城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针对双职工、同一城区、 贷款次数、住房套数等认定方法做了说明:

双职工认定:双职工指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在本行政区域内正常连续缴存(含异地正常缴存转入)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异地贷款职工按单职工认定。

同一城区认定:蕉城、东侨为同一城区,其他每个县、市各为一个城区。

贷款次数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以家庭为单位、以在宁德市住房公积企业务信息系统中查询的贷款记录为准(不含信用担保贷款);“异地贷款”次数认定以职工提供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

住房套数认定: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购房所在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载明的实际拥有往房套数为准,房屋登记信息没有合并的县(市、区),还应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证明”。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