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犬的市民看过来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昨日,厦门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厦门警方”发布消息,内容涉及28种烈性犬在厦门禁养、如何办理《养犬登记证》、哪些场所禁止犬只进入等方面,较为全面地解答了养犬人士所关心的问题。
养烈性犬将没收罚款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实行养犬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在本经济特区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业能力的个人,可申请养犬,但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
要注意的是,有28个品种的烈性犬在厦禁养,分别是: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林登梗、凯丽蓝梗、中华田园犬(土狗)。
市民如果违规饲养以上烈性犬,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周六也可以办证
市民虽可养犬,但不能任性。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无证养犬或未定期免疫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市范围内养犬免疫和登记办证实行“一站式”服务,原分别隶属思明、湖里公安分局的办证窗口实行合署办公,统一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办证地点(莲前西路115号一楼)进行“一站式”免疫和登记办证。为方便市民办证,增加周六全天为办证时间。
办理犬证如何收费?根据规定,第一年800元/只、年;第二年起200元/只、年,导盲犬、助残犬经认定后免收管理服务费。
此外,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到尾根处的距离)超过60厘米的大型犬,不属于28种禁养的大型犬,也可办证。
这些地方犬不能进
警方表示,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以下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候车(船、机)厅、商店、集贸市场、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以及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
如果市民违反相关规定,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养犬登记证,对犬只予以没收。公园管理单位、社会团体、前款规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自行确定禁止或限制携带犬只进入本单位管理的场所,并在显著位置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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