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昨日,厦门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厦门警方”发布消息,内容涉及28种烈性犬在厦门禁养、如何办理《养犬登记证》、哪些场所禁止犬只进入等方面,较为全面地解答了养犬人士所关心的问题。 养烈性犬将没收罚款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厦门经济特区实行养犬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在本经济特区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业能力的个人,可申请养犬,但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 要注意的是,有28个品种的烈性犬在厦禁养,分别是: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牛头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福、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雪达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贝林登梗、凯丽蓝梗、中华田园犬(土狗)。 市民如果违规饲养以上烈性犬,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