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出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提出,从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每月最高200元,每年最高抵扣2400元。此前,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已经在一些地方先行试点,7月1日起,也将在厦门落地。 据介绍,目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主要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两部分。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并取得“税优识别码”,即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厦门目前尚未推出相关险种。 据悉,“税优识别码”将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确定后下发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打印在保单上,是纳税人据以税前扣除的重要凭据。因此,今后纳税人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时,均需提供“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优识别码”,以及购买其他保险产品的,将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