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看中国•福建 > 正文
今年闽高招录取五项调整 志愿设置投档模式有变
usa.fjsen.com 2017-06-20 15:24:22  许含宇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兰楚文

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昨日出台。与去年相比,今年高招录取在志愿设置、投档模式、成绩排序规则、省内高职降分专业及民族班招生等方面均有微调或新规。

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有变

今年,高招艺术类仍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但在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上均有变化。

去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今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仍只设常规志愿,不同的是常规志愿设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院校志愿,即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不同的院校志愿。

除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外,艺术类本科B批也有微调。主要表现在:去年,艺术类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2次征求志愿和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降分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而今年,艺术类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1次征求志愿、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此外,去年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而今年艺术类的投档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今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

艺术本科成绩

排序规则微调

由于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发生变化,引起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艺术类本科A批、B批成绩排序规则的微调。

新规指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每位考生在同一院校最多预录取一个专业);艺术类本科A批、B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每个专业进行预录取排序。

艺考生不得

同时填报两类提前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省首次明确: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或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且只能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提前批征求志愿。文科(或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有关人士提醒,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省内高职降分专业

增加2个

参与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录取的省内高职院校的降分专业由去年的12个增加到今年的14个。

这14个专业分别为: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其中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为今年新增的降分专业。

根据规定,省内高职院校以上14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民族班招生今年有新政

民族班招生方面相比去年,今年也有新政。

本科层次民族班在本科相应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民族班可在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专科层次民族班在专科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不低于专科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