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葳葳) 近日,台商艾某通过福州市台胞投资企业协会向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来电求助,反映其农场因乡镇道路扩建工程影响,造成部分农作物损失。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刻联系当地台胞权益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台胞权益。 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台湾同胞投资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可以代表其会员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机构投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当台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当地台办或专门投诉协调机构投诉求助。 近几年,我市创新机制,多举措保障台胞权益。有效整合了福州市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福州市台胞救急救难暂行办法》协调运行机制,将原有的36个市直职能成员单位提升至46个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时,积极探索涉台审判先行先试,致力优化对台司法服务,建立健全涉台纠纷调解联动机制。2014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多元化解纠纷为基础,以诉调衔接为亮点,在福州市台办设立“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法官工作室”,成为全国首创。 在我市各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协作联动和职能优势,认真调处和化解涉台矛盾纠纷,2013年以来,我市共受理台胞投诉求助件472件,办结率达97%,在依法保障台胞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