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7日讯(福建日报 林弘梫 庄国辉)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级老年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方面,推进村级老年协会建设,力争“十三五”期间,全区成立老年协会的镇(街道)、村(居)达100%,注册登记率达90%以上,老年人入会率达90%以上,实现基层老年协会全覆盖,促进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方案,在经费保障方面,今年起泉港将对符合创建标准且入会率达60%以上的老年协会,每年补助工作经费1.5万元,并给予会长每年津贴3000元。同时,采取上级补助、社会捐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扶持、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增收等方式,为协会开展活动提供资金来源。 此外,泉港按照场所固定、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标准,建设老年协会活动场所,要求办公场所不少于20平方米,室内活动场所不少于8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十三五”期间80%以上的村级老年协会建成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该区坚持整合资源,一室多用,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教学点等场地,组织老年人开展学习教育、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