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3月14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近日,一则留学生乘客返美被美国海关边检人员关进“小黑屋”并遭到脱衣搜身的话题引发热议,不少留学生及留学生家庭对该生的遭遇表示同情,更有不少民众对此表示,怎么能说搜身就搜身,还讲不讲人权? 对此,洛杉矶华人律师邓洪表示:“警方在有正当理由怀疑某位乘客的情况下,的确有权在乘客进入美国边境之前对持有美国签证的外国乘客进行检查,其中包括搜查该乘客的随身物品及衣物。且如若该乘客拒绝被搜身执法,则可以作为美国政府部门遣返该乘客的合理依据。” 邓洪律师针对这一遭“搜身”事件给出了如下分析,他表示:“首先,先要明确的一个事实为:在下飞机以后,通过美国海关边检之前,严格意义来说,乘客尚未进入美国国境,这时,美国的法律是尚不能对未进入美国境内的外国人进行保护的,无论是持有何种签证的外国人。如果在通关的时候,海关边检人员提出需要采取搜身的方式对乘客进行有必要的检查的话,如果该乘客是美国公民的话,则可以依照美国的法律拒绝被搜身,并聘请律师来为其辩护,而后如果辩护成功的话,依然可以在不被搜身的情况下顺利入关。但是如果遭遇到海关人员此类要求的是外国(非美国)公民的话,首先他(她)当下是无权雇佣美国境内的律师为其辩护,在这样情况下,如果坚持不希望被搜身的话,海关人员则可以视该乘客的该种行为为不配合海关执法的行为,仅以该理由就可以决绝让该乘客入关,并将其遣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