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3月6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两名来自中国的华人女子,十多年前持旅游签证入境美国后逾期居留,成为无证移民。本以为可以通过与美国公民结婚顺利拿到绿卡,却在调整身份时,因之前申请签证时涉嫌提供虚假信息,被视为欺诈,导致婚姻绿卡申请被拒。 其中沈姓华人女子的代表律师向移民局提出豁免申请最初遭拒,向华盛顿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上诉,日前获裁定可获绿卡留美,否则其配偶“将遭受极端困难”。另一名刘姓女子则没有沈姓女子幸运,因其公民丈夫已去世,无法申请豁免,限期内必须离美。 两人的代表律师朱伟表示,当事人沈姓女子在中国有过一段婚姻,2008年她和丈夫关系破裂,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沈姓女子通过代理公司申请赴美旅游签证,代理人在填写非移民签证表时,隐瞒她离异事实,在婚姻状况一栏填了“已婚”,沈姓女子也顺利获得签证赴美。 2014年沈姓女子和美国公民结婚,随后向移民局提出转换身份申请。虽然她向移民局出示了她的离婚证,但移民局指出,离婚证的时间早于在签证申请表上填写“已婚”的时间,显示申请签证时她已离婚,指控她当年申请签证时向美政府提供虚假信息,涉嫌欺诈罪,不得获绿卡。 朱伟代表沈姓女子向移民局提出豁免申请,理由是如果沈姓女子离境,她的公民丈夫将“遭受极端困难”,豁免申请被移民局拒绝。律师又代表沈姓女子及其丈夫向位于华盛顿的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2月3日沈女上诉获行政上诉办公室支持,终于可获绿卡留美。 刘姓女子则来自中国北方,2000年,她和当时两岁女儿一起申请美国旅游签证,为了避免入境时被怀疑有移民倾向,签证中介机构在申请表上,把刘姓女子的男朋友(也是其女父亲)填写为“丈夫”,她和女儿顺利获得旅游签证,到美后一直没有离开,属逾期居留。 2015年,刘姓女子和美国公民在纽约登记结婚,丈夫为刘姓女子向移民局提出亲属移民申请,面谈时,移民官询问她婚史,她如实陈述此前没有结过婚。但被移民官发现她当年申请签证时填写“已婚”,并要求她出示她和女儿父亲的离婚证明,否则有重婚嫌疑。 朱伟表示,虽然刘姓女子和美国公民的婚姻确认真实,但移民局因她在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上提供错误信息,拒绝绿卡申请,目前面临被递解出境。刘姓女子请律师申请豁免,但因其夫已去世,不符豁免条件,刘姓女子在限期内必须离美。 朱伟指出,外国人若为了获美国签证而提供错误信息,属于向政府提供不实证词(Misrepresentation)或欺诈(Fraud),移民法拒绝不良纪录者进入美国或调整身份。民众申请签证时,一定要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和文件。若在知情或不知情情况下犯错,但符合申请豁免条件的当事人,应依法争取自己权益,以保障家庭幸福团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