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和认定工作。 新增企业遴选方面,通知要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遴选在符合行动计划遴选标准的基础上,还要着重把握几方面,包括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应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同时,应遴选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高成长、良好发展潜力和后劲、良好市场前景,在当地行业内有代表性和领头示范作用的中小企业。 根据通知,2016年已入库企业经培育发展,其规模若超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上限的,仍视为符合遴选标准,继续留库培育。对极少数不符要求的企业可予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