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又到流动人口返厦高峰期,申请办理居住证人员剧增,受理工作面临巨大压力。记者昨天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为了缓解居住证“办证难”,厦门警方再推两项新举措。 厦门警方表示,为了进一步缓解居住证办证难的现状,凡是在2016年12月1日前办理暂住证,且暂住证有效期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的群众,在暂住证有效期届满而无法及时申领居住证,造成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期限断档的,在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落户等业务时,其暂住证和居住证之间断档时间计入居住证期限,连续计算。 同时,厦门警方将加大受理点的建设,力争在本月底前,再投入52个受理点,进一步方便群众申领居住证。 此外,针对近期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未办理居住证的居民将被赶离厦门”一事,晨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该消息是谣言。从去年12月1日起,厦门暂停办理暂住证,开始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按照有条件自主申领原则,流动人口在厦门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先申报居住登记,等符合条件后,可自愿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警方提醒,之前发放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且暂住年限列入居住年限。如果群众所持有的暂住证有效期较长,就不必着急申领居住证,以免造成扎堆办理。另外,对于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否则,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