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全市发放2017年春节期间社会困难群体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共计2675.67万元,惠及160346名困难群众。 据了解,此次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为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农村五保、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孤儿等,其中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五保、革命五老人员、孤儿每人500元。 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重点时段对社会困难群体的临时性价格补贴制度。自2013年起每年在重阳节对特困失能老人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2014年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率先将特困失能老人和特困重度残疾人士纳入挂钩联动机制的补贴范围。(记者殷斯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