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福州市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根据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和上游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由现行2.86元/立方米调整为3.26元/立方米,自2017年2月1日抄见气量起执行;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01元/立方米调整为3.41元/立方米,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次调价的主要原因是福建省物价局根据气价联动规定和气源购气成本等变动情况,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印尼合同气量门站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计算公式,我市城区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上调0.4元/立方米。 (记者 赵铮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