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福州12月13日电(记者 胡善安)记者12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2016年1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3%,农村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3%,服务价格持平。 据抽样调查,11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同比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2.5%,服务价格上涨1.2%。 11月份福建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环比上涨0.9%,涨幅较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同比上涨1.7%,涨幅较上月扩大1.1个百分点。当月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环比上涨1.0%,涨幅较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同比上涨2.1%,涨幅较上月扩大1.8个百分点。1-11月平均,福建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2%,降幅较1-10月收窄0.3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6%,降幅较1—10月收窄0.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