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看中国•福建 > 正文
泉州明年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惠及8.6万困难群众
usa.fjsen.com 2016-12-05 09:36:52   来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黄艺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泉州市调整2017年度市定城乡最低生活标准,将给全市8.6万城乡困难群众带来福利。

据了解,城市低保标准提高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4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为492元)提高至567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为516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最低582元、最高860元提高至最低640元、最高946元。

此外,本次提标综合考虑精准扶贫和缩小城乡差距需要,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大幅提高。除晋江市继续实行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24元提高至420元(含)以上;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由每人每月295元提高至380元(含)以上,分别提高了29.6%和28.8%,提早3年完成省委、省政府兜底扶贫任务。

(泉州网记者朱娟娟 通讯员王黎敏)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