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魏然) 据省环保厅12日发布的7-8月水质考核显示,全省列入地表水水质考核的101个断面中,有90个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有49个达到Ⅰ-Ⅱ类水质要求,有11个断面未达考核要求;监测的118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全达到水质要求。 排名在后十位的县(市、区)(从第67名到第58名)分别为:福清市、石狮市、晋江市、泉州泉港区、南平延平区、漳浦县、连江县、建瓯市、光泽县、永春县。记者注意到,和5-6月公布的水质排名相比,福清、石狮、晋江依旧是倒数三名。 监测显示,有4个流域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分别为泉州的永春东关桥,南平的建瓯房村、邵武和顺(考核光泽),宁德的古田双口渡。有7个小流域未达到考核目标,分别为连江牛溪、福清迳江,武平象洞溪,延平杜溪、西芹溪、徐洋溪、南坪溪。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月出台的《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试行)》,我省对各县(市、区)实施交界断面水质双月考核制度。环境保护好、水质保持好的上游地区将得到更多流域补偿资金;水质不达标且持续恶化的,则少予或不予补偿;连续三次考核得分排名在最后三名且水质下降的断面,约谈所在县(市、区)领导;年度水质类别未达考核目标的断面,当地将面临限批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