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许先生为其2项专利购买专利保险时,大概没有想到,半年多之后,他会成为我省首宗专利保险赔付案件的受益人。 专利执行保险,是把保险业务导入知识产权保护后推出的新商业险种。投保人以授权专利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在保险期间,一旦参保专利遭遇侵权行为,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合同约定对投保人在维权过程中支出的调查费用、律师费用等进行赔偿。日前,人保财险福州分公司对参保人许先生进行了专利保险赔付,这是省知识产权局和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自2014年共同开展专利保险工作以来的第一宗赔付案例。 首宗专利保险理赔案产生 “这是知识产权保护很大的进步!”当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10450元专利维权费用时,许先生深有感触地说。他的专利产品遭到侵权后,在维权过程中已花费了1.5万元。通过参加专利保险,不仅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也增强了企业维权信心。 2015年12月,宁德的许先生为自己发明的“纤维切碎机”“植物破碎机”2项专利产品购买了专利保险,保费共计48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其后不久,他就发现宁德市古田县某机械厂的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随后,许先生委托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收集证据,随之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调处,并向人保财险福州公司报案。 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责任保险事业部总经理李传红介绍,按照条款约定,保险期限内,如果投保专利被侵权,被保险人就其受到侵犯的专利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或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或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被立案或受理的,对于被保险人在立案或受理前发生的必要且合理的调查费、公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许先生共为其专利投保了4800元,保额为保费的30倍,所以,每单最高可获赔14.4万元。 依据许先生提供的索赔资料,省知识产权局审查后认为该请求符合相关规定的受理条件,予以立案。接到报案后,人保财险福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到代理公司进行详细调查并取证,审核研究后最终确定了赔偿金额。 政策铺路 降低维权成本 福建金源泉科技公司为其专利投保高达17件,其重视源于之前栽过的跟斗。“此前,公司曾为了一起专利诉讼,多次奔赴上海取证,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公司总经理徐道华说。 “从以往代理的专利侵权案件来看,一般费用都要三四万元,这对中小微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丘鸿超说。 随着我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逐步确立,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逐渐增多,受专利侵权困扰的企业不在少数。“面对高昂的维权成本,许多中小企业往往放弃维权。”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处长陈晓晶表示,为寻找解决的办法,我省着力推动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源深度结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中提出:“保险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专利保险业务”,这是我省首次从立法层面推动专利保险工作开展。 2014年5月,省知识产权局和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制定《福建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签订专利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并出台政策对投保企业进行补贴。当年12月,双方签订保险大单,为我省99家产业龙头企业532件发明专利投保专利执行险,保额达1826.4万元,为我省产业龙头企业核心专利实施运用保驾护航。 大规模推广须借力社会市场 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专利执行保险数据:从2013年承保至2016年6月,人保财险共为全省337家企业、2044件专利产品提供了4847.61万元风险保障。其中,今年1-6月,专利执行保险为企业提供了308.61万元风险保障,同比增加23.33%,共承保307件专利,同比增加1128%。 李传红说:“企业从投保一两件专利向投保十件专利转变,从选择15倍保险方案向30倍方案转变,可以看出,企业的保险意识在加强,维权意识在加强。”但是,目前,专利保险仍由政策扶持运营,控制风险仍是难题。 “专利保险作为我国的新型险种,无论是险种范围还是服务流程,对保险公司来说都是首次经历。”李传红分析,造成专利保险困局的难题之一,是如何防止企业在实际遭遇侵权行为后再来投保。企业“带病投保”会造成专利保险出险率偏高,进而导致保险公司对大规模推广专利保险持谨慎态度。此外,专利保险目前还处于数据积累阶段,唯有做大基数,才能建立动态风险管理预算,对保费进行更科学的定价,促进更大规模的推广。 作为全国专利保险试点城市,目前,福州市参保企业和专利产品占全省六成以上。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朝晖指出,专利保险不能“强推”,应确保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在与市场、企业互动中,形成更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只有善于借力市场和社会,完善专利工作服务,才能更好地激发企业参保热情。 (记者 李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