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干部群众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公布反响热烈 东南网8月2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下称《福建方案》)在我省引起热烈反响。连日来,各地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把握新机遇,勇于担当,结合福建实际,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进一步推进我省的生态文明建设,为福建发展再上新台阶注入新动力。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今年7月底,市委就制定《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听取专家意见。此前,厦门已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厦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初步建立了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迄今为止,厦门已制定出台30余部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有关的法规规章。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方案》的出台十分令人振奋,也倍感职责重大。下一步,厦门将坚持改革创新,凝聚生态文明建设合力。坚持规划引领,在全国率先实践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进一步深化全市空间规划体系梳理,查缺补漏,初步形成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三标衔接”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争当先导区、先行区、示范区。 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较好,多年来持之以恒实施生态省战略,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明市是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同时拥有全国唯一的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试验区,三明生态新城也是全国首批8个国家低碳城(镇)试点之一。三明市有关领导表示,《福建方案》的出台,顺应了当前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对三明市当前中心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三明启动新一轮林改工作,针对林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林业金融,盘活林权资产;创新经营主体,推进规模经营;创新配套机制,提升整体效益;创新服务体系,方便林农林企,不断扩大改革红利。下一步,三明将进一步先行先试、扎实工作,勇于担当林业生态建设的责任主体,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步伐,推进两岸林业合作交流,围绕增绿增质增效,提升林业治理能力,不断把林业改革引向深入,进一步增强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兴林富民。 作为我省工业经济较为集中的城市,泉州湾一带海域曾经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近年来,泉州大力实施近海污染整治,组织编制了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开展了海岸带沙滩保护研究,完成了海岸带滩涂养殖清退、沙滩修复、海堤修复等10大工程、52个项目,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如今,随着《福建方案》的出台,泉州有关领导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治理机制,继续落实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环保措施,大力推进滨海湿地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推动滨海旅游产业和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长汀县作为当年的水土流失重灾区,经过20多年的治理,秃山披绿,浊水变清。《福建方案》中明确提出继续深入推广长汀经验,对此,长汀策武镇南坑村党支部书记沈腾香表示,这既是压力又是动力。下一步,要加紧践行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升级版”,在确保生态效益的前提下追求绿色经济效益,新发展百合、草莓等特色种植和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的统一。 南靖地处九龙江西溪上游,是漳州市乃至闽西南地区重要的绿色生态源地,同时是漳州和厦门的重要水源地。过去五年来,该县着力进行九龙江流域综合治理,投入5.1亿元开展以生猪养殖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荣获全省首批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称号。针对《福建方案》中关于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南靖县环保局局长吴瑞鑫说,在探索社会投资模式中,南靖已有创新实践,通过签订第三方治理投资框架协议以及PPP模式,对全县100个建制村实行统一污水处理;全县环保网格化建设也初步形成。方案的出台,更加坚定了南靖走生态绿色发展之路的信念。下一步,将继续落实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创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化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