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永珍)据福建省财政厅网站消息,针对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过程中可能出现职工失业的问题,我省根据中央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对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再就业给予扶持。 完善创业扶持。失业人员参加有资质的创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给予不超过每人1000元培训补贴。失业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最长2年的创业资助,但资助不超过租金的50%,且每年最高3000元。 落实职业培训补贴。鼓励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按获得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350元-2000元补贴。 加大社保补贴力度。对吸纳过剩产能企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对吸纳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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