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近日,莆田市民政局公示《莆田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2016-203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是莆田市第一个市域范围内的地名总体规划,其中提及莆田市将对已消失的历史地名重新使用,并对已有的历史地名进行妥善保护,严格控制改动。 《(征求意见稿)》首先对莆田历史地名进行了定义,主要是指具有莆田区域特征和历史、人文价值的地名。具体标准为:1.具有莆田区域地理特征、语言特征、物产特征、行政区划特征的地名;2.史志典章中有记载、表述的地名;3.能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变迁的地名;4.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的地名;5.民间广为流传、脍炙人口的地名。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年代比较久远的地名,都属莆田历史地名保护范围。 经市政府批准公布的莆田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的地名,均属于重大地名。莆田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仍在使用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拆除或者迁移莆田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地名所指称的地理实体的,有关部门应当事先会同地名主管部门制定地名保护方案。 莆田属于历史文化名城,有大量的历史地名。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历史存在过、但现在没有使用的老地名,如确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重要的历史价值,又符合地名使用要求的,可以重新恢复使用。未被恢复使用的,采取挂牌立碑等措施加以保护。 目前,莆田在历史地名保护和使用中,通过原名留用、派生引用、变通使用、选择性利用四种方式保护老地名,并在新地命名中恢复使用。其中原名留用的地名中,有熙宁、梅峰、文献、延寿、延宁、石坊、萝苜田、凤凰山、滨海、凤池、锦江、鹭峰、迎仙、石盘、白塘、文峰、凌云等。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至8月18日,市民可登录莆田市民政局网查阅并反馈相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