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7月26日电(刘丰 通讯员 余小静)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今日消息,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925件,解决10060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682.4616万元。从商品类投诉来看,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及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居前五。 据悉,上半年,交通工具类投诉大幅度增长,主要集中在消费者购车付款后不能按时取得车辆合格证;消费者预订车辆后,经营者不能按时交付车辆,或交付的车辆配置与约定不符;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购车后或较短时间内,车辆主要部件便产生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售后服务不规范,车辆出现故障维修时,经营者维修技术差,多次维修故障仍然无法排除,甚至虚报故障、使用不符合约定的零部件等。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购车时应仔细查看购买车辆的合格证,与经销商书面详细约定经销商交付合格证的具体时间、逾期赔偿条款等。在填写购车合同时,要认真填写购车中各种附加费的明细项目;严格按照汽车说明书规定到维修点按时保养,并要求维修点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 另外,上半年福建电信服务类投诉问题集中,跨国漫游服务问题多,消费者在国外上网产生天价流量费,通信部门信息告知不及时备受诟病。投诉较多的还有通信部门单方面规定移动电话预存话费限期使用,终止用户服务不退还话费;擅自为消费者定制手机收费短信;手机上网流量出现异常,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等。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需要办理或变更通信业务时,要及时到营业厅办理,详细了解漫游资费等一系列有关自身利益的问题,妥善保管服务合同,以免发生纠纷时双方没有维权凭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