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2016年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工作已经启动,符合受理条件的承租家庭可以开始办理续租手续了。 据了解,租赁合同在2016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期满的中等偏下收入承租家庭,可以办理申请。申请续租的家庭,可以前往各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续租申请表》。 申请续租的家庭成员没有发生变化的,向各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公司提交申请表;申请续租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请带齐变化的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地址在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 此外,如果有新增共同申请人的,变更原因必须是结婚或者生育,新增的共同申请人身份必须是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不得新增共同申请人。 续租申请受理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7月29日。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租赁合同、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如属于低保家庭的,还须提供有效的低保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市民可登录市建设局官网(http://www.xmjs.gov.cn)查询详情。(记者 曾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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