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7月4日讯(记者 杨剑峰) 7月1日起,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正式销售。据悉,我省现阶段城镇居民住宅每户基本保额为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每户基本保额为2万元。此外,居民还可在此基础上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已在全国开售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个人现可在公司门店咨询购买。 据了解,在保障范围方面,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责任覆盖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各个维度的次生灾害。 在条款费率方面,巨灾保险的费率由巨灾保险共同体统一拟定,不同地区和房屋结构费率不同。运行初期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示范条款为主,费率主要结合地区地震风险高低、建筑结构不同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在保险理赔方面,运行初期,参照国家地震局、民政部制定的国家标准,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当破坏等级在Ⅰ级-Ⅱ级时,标的基本完好,不予赔偿;当破坏等级为Ⅲ级(中等破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当破坏等级为Ⅳ级(严重破坏)及Ⅴ级(毁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