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文化福建 > 正文
泉州广州宁波南京组建中国海丝申遗城市联盟
usa.fjsen.com 2016-05-20 10:04:49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兰楚文

海丝申遗 泉州牵头

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城市联席工作会议在泉举行 康涛致辞

泉州、广州、宁波、南京签订联盟章程和联合协定。(陈晓东 摄)

本报讯(记者 孙灿芬)国家文物局日前正式确定,由泉州市牵头,联合广州、宁波、南京等城市,全力推进中国海丝联合申遗,按照2018年项目组织申报。19日,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城市联席工作会议在泉州举行,泉州、广州、宁波、南京四城共同谋划推进海丝申遗工作。

会上,国家文物局世界遗产处负责人就中国海丝保护和申遗作工作指导;泉州、广州、宁波、南京四城通报海丝保护和申遗工作进展,并共同签订《海上丝绸之路保护与申遗中国城市联盟章程》、《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关于保护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的联合协定》。

市长康涛在致辞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与会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问候,并介绍了泉州海丝文化相关情况。他说,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起点,“海丝”是泉州亮丽的城市名片、独特的文化基因、深刻的文化情结。多年来,泉州的海丝文化不仅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高度肯定,也备受我国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的赞誉。纵观泉州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因“海丝”泉州成为历史文化名城,因“海丝”泉州成为全国著名侨乡,因“海丝”泉州一直是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

康涛表示,泉州历届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海丝保护和申遗工作。上世纪90年代起,泉州着手开展“海丝”申遗,2001年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海丝”申遗工作。2006年、2012年“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两次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其间,泉州与广州、宁波、南京等城市加强交流合作,结下了深厚的申遗情谊。今天,泉州与广州、宁波、南京又结成城市同盟,联合推进海丝申遗。下阶段,泉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借历史的符号做现代的文章,活化海丝基因,提质海丝古城,推动古港复兴,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切实担当起海丝联合申遗牵头城市的职责使命,在国家文物局、省文化厅的领导指导下,在各兄弟城市的支持下,积极做好各项协调和服务工作,举全市之力推进“海丝”申遗,高标准高质量按联合国文化遗产申报标准和要求完成所有规定工作和程序。

会议由副市长周真平主持。福建省、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泉州、广州、宁波、南京四城政府领导和文化文物部门负责人以及泉州海丝申遗工作小组成员共60多人参加会议。

泉州广州宁波南京组建中国海丝申遗城市联盟

签订联合协定保护海丝遗产

洛阳桥见证了宋元时期“东方第一大港”泉州的繁荣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孙灿芬 许雅玲

核心提示

在昨日举行的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城市联席工作会议上,泉州、广州、宁波、南京四个城市共同签订《海上丝绸之路保护与申遗中国城市联盟章程》(以下简称《联盟章程》)和《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关于保护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的联合协定》(以下简称《联合协定》)。这意味着,四城正式组建中国海丝申遗城市联盟,并将携手推动海丝遗产的整体保护和永续发展。

中国海丝申遗联盟由泉州牵头

由中国海丝申遗牵头城市——泉州市发起,泉州、广州、宁波、南京四城,此次组建中国海丝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旨在通过海丝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保护海丝遗产,发挥海丝遗产在促进和支持“一带一路”世界性愿景中的积极作用。

根据《联盟章程》,各联盟城市以2018年海丝申遗为目标,将围绕海丝保护与申遗,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申遗时间节点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海丝遗产点的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展示阐释、监测、遗产研究等各项工作。同时,还将按照国家文物局部署,配合牵头城市泉州汇总完成统一的规划、保护、文本提交和国内外协调应对等工作。

记者获悉,城市联盟下设海丝联合申遗办公室,设立在泉州市。海丝申遗成功之后,联合申遗办公室过渡、转变为联合保护管理办公室,继续履行海丝各遗产地协调、保护、管理和监测的工作职责。

将采取措施保护海丝遗产真实性完整性

会上,四城同时就保护海丝遗产签订《联合协定》,全面加强海丝遗产保护的城市间协调与协作,进一步规范海丝遗产的保护、展示、利用、监测、管理和宣传等活动,实现海丝遗产的整体保护和永续发展,并推动将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根据该协定,海丝遗产,是指遗存在中国境内(包括相关水域),古代人们借用海洋季风与洋流自然条件,利用传统航海技术,开展东西方贸易、文化交流的海洋文化线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珍贵遗产。包括并不仅限于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海上丝绸之路史迹遗产点。

今后,海丝遗产各城市人民政府将把海丝遗产保护与申遗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团体和组织为海丝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多种支持。同时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的海丝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和制度,并配置技术和监管等方面人员。

保护上,将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落实海丝遗产点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对遗产区和缓冲区的管理和监测,保持海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展示上,规范统一标识系统,向公众提供真实、完整的海丝遗产信息。同时,通过联合举办展览、学术研究、开展文化线路旅游、开发文创产品等方式,加强海丝遗产保护和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