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法律咨询 > 正文
美参议院通过删除辱华字眼提案 将交奥巴马签字
usa.fjsen.com 2016-05-11 10:44:51   来源:中国侨网 责任编辑:兰楚文
孟昭文官方网站新闻截图  

中国侨网5月11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美参议院周一(9日)晚通过议案,删除联邦法律中“东方人”(Oriental)这一具有歧视性的字眼,以“亚裔美国人”(Asian American)代替。

这项提案是由纽约州众议院孟昭文(Grace Meng)和加州众议员罗伊斯(Ed Royce)共同提出的法案,3月初在众议院闯关成功。5月9日,参院也投票通过该提案。

孟昭文在声明中表示,“东方人”这一贬义词已经过时,这一法案将促使美国政府弃用该字眼。

除了用“亚裔美国人”代替“东方人”以外,提案还规定,用“非裔美国人”(African American)代替“黑人”(Nergro)。另外,“印第安人”(Indian)也将用“美国原住民”(Native Amercian)代替。

据孟昭文官方网站消息,孟昭文称,要感谢自己在众院和参院同事的理解,政府将不会再用“东方人”指代亚裔美国人,亦或是其他族裔的人。“东方人”不能出现在联邦法律中。

加州众议员罗伊斯说,“东方人”这个词充满挑衅并已经过时,尤其是在指代充满活力的美国亚裔社区时。罗伊斯还赞赏了孟昭文对这一重要问题的领导与坚持,并表示期待奥巴马能在提案签字,停用这些充满歧视的词语。

2009年孟昭文担任州众议员时,就曾提出法案,要求纽约州官方文书中禁止使用“Oriental”(东方人)一词来形容亚裔或太平洋岛屿原住民血统的人士,并获得通过签署成为法律。同样也禁止该词的还有华盛顿州。

“Oriental”指的是“东方人”或“亚洲人”的意思。美国早期用“Oriental”来称呼亚裔美国人,但从1960年起就有人就提出,这种用法其实带有歧视的贬意色彩。《韦氏大字典》(Merriam Webster)里也注明这个字若是前缀大写则是会冒犯侮辱人的用法。多数美国人也都认为这个字现在已经很少人用、是很过时的说法,不过许多政府官方文件当中还是看得到。

这则提案将参院众院闯关成功后,将送交奥巴马签字,正式成为法律。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