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5月11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美参议院周一(9日)晚通过议案,删除联邦法律中“东方人”(Oriental)这一具有歧视性的字眼,以“亚裔美国人”(Asian American)代替。 这项提案是由纽约州众议院孟昭文(Grace Meng)和加州众议员罗伊斯(Ed Royce)共同提出的法案,3月初在众议院闯关成功。5月9日,参院也投票通过该提案。 孟昭文在声明中表示,“东方人”这一贬义词已经过时,这一法案将促使美国政府弃用该字眼。 除了用“亚裔美国人”代替“东方人”以外,提案还规定,用“非裔美国人”(African American)代替“黑人”(Nergro)。另外,“印第安人”(Indian)也将用“美国原住民”(Native Amercian)代替。 据孟昭文官方网站消息,孟昭文称,要感谢自己在众院和参院同事的理解,政府将不会再用“东方人”指代亚裔美国人,亦或是其他族裔的人。“东方人”不能出现在联邦法律中。 加州众议员罗伊斯说,“东方人”这个词充满挑衅并已经过时,尤其是在指代充满活力的美国亚裔社区时。罗伊斯还赞赏了孟昭文对这一重要问题的领导与坚持,并表示期待奥巴马能在提案签字,停用这些充满歧视的词语。 2009年孟昭文担任州众议员时,就曾提出法案,要求纽约州官方文书中禁止使用“Oriental”(东方人)一词来形容亚裔或太平洋岛屿原住民血统的人士,并获得通过签署成为法律。同样也禁止该词的还有华盛顿州。 “Oriental”指的是“东方人”或“亚洲人”的意思。美国早期用“Oriental”来称呼亚裔美国人,但从1960年起就有人就提出,这种用法其实带有歧视的贬意色彩。《韦氏大字典》(Merriam Webster)里也注明这个字若是前缀大写则是会冒犯侮辱人的用法。多数美国人也都认为这个字现在已经很少人用、是很过时的说法,不过许多政府官方文件当中还是看得到。 这则提案将参院众院闯关成功后,将送交奥巴马签字,正式成为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