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三天以来,我省各项工作平稳展开,释放巨大改革红利,并确保实现五个百分百:确认试点纳税人户数100%、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行户数100%、发放发票100%、培训试点纳税人100%、所有办税厅和各县(市、区)首批发票成功开具100%。 截至3日17时,全省国税系统共为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3558份,税额324万元;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142727份,税额22199万元。截至3日17时30分,全省地税窗口共开具增值税发票1321张,征收增值税254.21万元。 到漳平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开具发票后,福建中凯建设工程公司会计写下留言:营改增减轻了企业税负,也给国税工作带来压力,感谢你们的无私奉献和优质服务。 国务院决定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3月24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4月13日,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省财政厅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办公室工作机制,组织3个督导小组赴全省开展督导调研。 省国税局第一时间出台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出十一类71项工作任务,制定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全省地税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管户移交、征管衔接等各项准备,确保纳税人交接不留死角、纳税人数据迁移和正常征收工作两不误、试点纳税人如期营改增;福建保监局辖内54家保险经营主体,福建证监局辖内兴业证券、华福证券两家证券公司,均将营改增列入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针对媒体报道福州部分酒店5月1日起要额外加收“6%增值税”的情况,省市物价部门组织调查组,迅速调查取证,提醒告诫,部署专项巡查……同时,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八闽春风行,税法送万家”活动,促进改革红利深入企业。 5月1日被称作首日开票“大关”。为确保平稳闯关,我省建立5月1日假期工作制度。省财政厅建立厅领导总带班、有关处室干部值班制度;国税系统与开票保障相关的岗位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地税系统由局领导总值班,处室轮流值班,全省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岗上班。 营改增惠及的不仅是企业,普通百姓也从中受益。1日8时,全省首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在福州地税综合办税中心办税服务厅10号窗口开出。拿到发票的福州市民郑先生十分惊喜:“营改增让我少缴1000多元税收。”拿到全省第一张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发票的市民陈先生也算了笔账,每月可比过去少缴税300多元。(记者 谢贤伟 王永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