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4月29日电 (林玲)记者29日从福建省公安厅新闻办获悉,为满足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需求,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决定在在派出所试点开展出入境业务。 福建省公安厅新闻办称,此项试点业务在福州的马尾区、福清市,漳州的龙文区、芗城区,泉州的晋江市、南安市进行试点,依托公安行政派出所户籍窗口,逐步将部分出入境业务工作从各市、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伸至派出所。 据透露,该试点业务将于5月3日先在福清市所有24个公安行政派出所,南安市11个公安行政派出所、晋江市8个公安行政派出所(不含边防派出所)开展,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的福清、南安、晋江市常住居民,首次办理护照、首次办理赴港澳旅游证件和首次办理赴台湾旅游证件,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向派出所(名单附后)提出申请。 此外,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所提交的材料、办证时限、收费标准,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窗口完全一致。 福建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派出所试点开展出入境业务,是福建省公安机关落实中央简政放权部署,进一步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推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既可以满足群众在“家门口”办证的需求,也可以有效缓解分流城区出入境办证窗口的压力,解决“办证难、排队长、停车不方便”等问题。 下一步,福建省公安厅将陆续分批公布开展出入境业务的派出所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