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9日讯 据侨报记者杰克4月28日西雅图综合报道,西雅图阻止居民把厨余垃圾和堆肥投放进错误的垃圾桶内的法规27日被一名法官裁定违宪。 金县高等法院法官贝丝·安德勒斯(Beth M. Andrus)在判决书中写道,垃圾回收工人检查垃圾桶的做法侵犯了民众的隐私权。她同时废除了这项颇具争议的法规。 太平洋法律基金会律师伊桑·布莱文斯(Ethan W. Blevins)在28日发表的一份声明中称这一裁决是“常识与宪法权利的胜利。” 西雅图垃圾分类检查法规于去年正式生效,要求居民把厨余垃圾和其他堆肥投放进写有“堆肥”(Compost)的垃圾桶。根据这项法规,垃圾回收工人有权对垃圾桶进行检查,若是在写有“垃圾”(Garbage)的垃圾桶内出现了10%以上的堆肥垃圾,违规的独户住房将被罚款1美元,违规的商家或多户家庭住宅区将被罚款50美元。不过罚款的做法一直未能实行,转而改成了在垃圾桶上贴上带教育性内容的单子。 西雅图的这项法规原本预计每年能从填埋垃圾中分离出至多3.8万吨多余的厨余垃圾。通过类似的垃圾分类法规的城市还有旧金山、波特兰和温哥华。 西雅图的多名市民对这一法规提出了起诉,他们的代理律师称,法规让垃圾回收工人像警探一样窥探垃圾。 西雅图市公共事业局发言人安迪·莱恩(Andy Ryan)向《西雅图时报》表示,他尚未读过法官的裁决,无法立即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