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4月25日电(刘默涵)4月20日至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今天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5年度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作了通报。记者注意到,围绕商标权而产生的民事、刑事案件问题突出,占到了相当大的比重。 数据显示,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20件,同比增长了21.52%。 过去的一年,民事纠纷案件是知识产权案件的主要领域,两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达1090件。商标侵权纠纷则成为了“重灾区”,共计602件,占全部民事纠纷的55.23%,同比增长了318件,增幅达1.12倍。 日益增长的维权需求与社会公众较低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之间的矛盾凸显,是商标侵权案件持续多发,逐年成倍增长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随着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推进,厦门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权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亦显著增长。2013-2015年,厦门法院年均受理的刑事知识产权案件数达120件,涉及侵犯商标权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占比达90%以上。 这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与“衣食住行”民生密切相关、假冒的注册商标知名度高、案件以共同犯罪居多甚至形成“产、供、销”产业链条、电商平台售假问题凸出等问题。 过去一年,厦门法院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打击力度。例如,判决生效的被告人杨某芳、康某楚、洪某泽等人销售假冒伪劣胡萝卜种子系列案。该案涉案金额300多万元,涉及农户上百余家,社会影响重大,主犯杨某芳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处于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厦门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邱一帆表示,厦门两级法院将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建设法治国家、促进文化繁荣、激励创新创业、保障社会民生发挥积极的司法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