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留学美国 > 正文
海关新政会否影响留学生回国携带私人用品
usa.fjsen.com 2016-04-15 15:31: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兰楚文

东南网4月15日讯 据侨报网综合报道,不少留美学子临近毕业,有的同学选择在美就业,也有的选择回国发展。然而,此前中国海关发布新政,打算回国并将携带不少私人用品的同学不禁开始担忧会被海关严查。

中国海关新政实施后,不少网友表示海关检查确实比以前严格了不少。因此留学生在回国前最好先了解新政,根据自身状况做足准备。除了访问海关网站研究对策,留学生也就常见问题在网上向中介机构或者在朋友圈上发出提问。

网传一为中国海关新政实施而让旅客物品“满地狼藉”,实为工作人员在现场清点。(网络图)

见问题一:留学生回国携带私人用品有影响吗?礼物也需要交税吗?

海关新政并没有将留学生和普通旅客进行区别对待。但一般来说只要是自用物品,对留学生影响不大。

综合还在实行的旧规定和现行的新规定,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如果超出了免税额,中国海关会对超出的部分,按照行邮税进行征税。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网址如下: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49661/info793342.htm

常见问题二:留学生最后一次回国携带私人物品多,该如何处理?

如果是最后一次回国,留学生需要提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使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享受减免税款等优惠政策的凭证之一。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六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在网上查看《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可以访问大使馆官方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教育部)网址如下:

http://www.edulosangeles.org/publish/portal59/tab3780/info75004.htm

据天道留学顾问王轩介绍,回国携带的物品,并没有合法的避税渠道,只能以归国留学人员或高层次人才(需高层次人才认证)的身份通过海关按相应法律法规申报缴税。入境方式对缴税金额并无实质性影响。

如通过海运,比如家具等大件物品,除了运输费用外,还有增值税,并要提供发票及植检证、原产地证、熏蒸证明等。在国内及加州有众多针对中国的海运公司,大部分能够提供全流程服务,即从美国取货到中国当地送货,以家具为例,一套价值3万美金的家具,运费加税费一般在8千到1万美金。

如通过空运,同样需要在入境口岸进行相关申报。一般回国人员,如非家具、电视等大件物品,一般选择作为行李托运。无论是空运还是海运,自用物品(非贸易)都需要按规定缴纳行邮税,税率与随身携带物品相同。

常见问题三:留学生回国是否可以带自用汽车?

王轩介绍说,如果是普通的归国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可以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购买国内或者合资生产的小轿车一辆,可以免除零件的进口税款,一般10万元也就能减税5至6千元。

如果是归国高层次人才(须高层次人才认证),可携带海外购置的自用小型车一辆,海关按相关规定征税放行。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形,都不存在可以携带免税汽车入境的可能。

常见问题四:留学生过海关时需提前准备什么材料?

最后一次回国的留学生,需要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此外,除了身份证件和护照,同学们需要保留所携带物品的大额商品的发票(invoice)或购物小票等能证明商品金额的票据。在过关时,需要主动申报并跟现场海关关员沟通解释下,例如哪些东西是国内买的。自用物品最好拆除包装,一旦需要开箱检查,也可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