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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钱的冲动与保护的责任日益冲突 在云水谣古镇,当地居民简忠良已早早嗅到了商机。他不仅将自家的12间房子装修成了客房,还将自家100多亩的茶山好好经营运作,分类加工出售。2011年,简忠良又在家门口摆起了几张茶桌,每桌收费在30到35元之间。 “周边的夜光灯太少了,希望政府多装一些,才会有更多的游客过来。”简忠良说。不过,他也表示,“在民居里面经营,最大的问题就是,会影响到邻居的休息。” 不只是简忠良,很多居民纷纷开饭馆、建旅馆,各种商业开发蠢蠢欲动。 据统计,2012年,永定土楼景区接待游客283万,同比增长221.5%,永定土楼遗产地村民人均收入增长约3000元;南靖土楼景区接待游客141.23万,同比增长138.5%;华安土楼景区接待游客54.32万,华安土楼遗产地村民人均收入增长约1200元。 很多人开始担心,过度商业化会影响到土楼的保护。 “一旦放开,必然会影响到环境的保护;但是,如果不让居民这样做,又会引发矛盾。”南靖县土楼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志鹏说,要通过规划引导居民在外摆摊设点。目前,南靖正在规划建设集中商铺设施。 除了商业利益,居民的其他利益诉求与保护政策之间的矛盾也在悄然升级。随着收入提高,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政府不让改建房子,可是我们的孩子大了,生活起来很不方便。”一位当地居民说。 “保护区内不能改扩建是国家规定的,征迁邻村的土地,还需协调,如果将地点选在偏远的地方,出行又不方便。”一位地方官员称,这些问题正在着手解决。 三大保护难题待解 采访中,相关负责人均对理顺管理体制的呼声很高。目前,“福建土楼”保护管理涉及两市三县,难以统一协调,而且三县模式不一,职能不尽相同,影响了管理的质量。 福建省文化部门一位负责人称,同一个遗产地,因身份不同,出现多头和交叉管理现象。如,依法列为文化遗产的主体管理部门是文物系列,列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主体管理部门是建设系列,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的土楼人家民俗风情、传统生活方式、土楼制作工艺等管理事实上也存在与物质遗产管理若即若离现象。 这位负责人建议,建立全国相对统一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制、体制,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其次,需完善政策法规。一位长期从事文物保护的专家称,文物法于1982年颁布,当时,民居类建筑还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没有明确规定民居类建筑如何保护,造成了工作中的不少困惑。比如,“私自改变民居用途”、“改变门窗大小”等算不算违规?“现在大家都是凭着保护理念自觉保护,希望国家能出台专门的民居类文物保护管理法规”。这位专家说。 另外,资金短缺仍是一个长期困扰。位于永定县湖坑镇洪坑村的“五云楼”正在维修之中,永定县文物局副局长卢建强告诉记者,预计投入1600多万元用于“五云楼”的维修,一期工程已于今年6月启动,预计2015年6月完成。“资金大部分来自于国家资金,地方配套一部分。”卢建强说,保护这些土楼最根本的就是资金问题,财政负担不起这么多土楼的保护,土楼人家也负担不起这笔维修费用,最好的办法就是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引导土楼居民来保护土楼。 杨志鹏也表示,2008年以来,南靖县把土楼门票的全部收入用于土楼保护、管理、开发及建设,目前已经投入了7亿多元,但目前土楼景区的基础设施还较为薄弱,急需修缮的超过百年历史的土楼还有10多座。此外,河坑土楼群、田螺坑土楼群等属于“国保”级文物单位,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但目前“国保”级文物单位的维修资金,普遍存在审批程序繁琐,难以支取的问题。 |